關于組織2010年度南京市科學技術獎申報工作的通知
區縣科技局、高新區(一區多園)管委會、市各主管部門(產業集團)、各有關單位: 根據《南京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和《南京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的要求,為了組織好2010年度南京市科學技術獎勵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申報范圍 市科學技術獎包括科技功臣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符合申報范圍之一均可申報。 (一)科技功臣獎的申報范圍 1、在技術創新、科技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業化中,為本市創造重大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首席實施者; 2、在本市的環境保護、公共安全、醫療衛生、城市建設、農業技術以及其他社會事業中有重大突破并取得顯著社會效益的科技項目的第一完成者。 (二)科學技術進步獎的申報范圍 1、在技術開發類項目中,實施科技創新取得具有重大實用價值的科技成果,研究開發或系統集成高新技術應用于經濟或社會發展并創造重大經濟或社會效益的; 2、在社會公益類項目中,取得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重大創新成果,并經實踐檢驗和應用推廣,創造了顯著社會效益的; 3、在重大工程類項目中,完成重大技術創新,并取得重大經濟或社會效益的; 4、在技術發明類項目中,運用科學技術知識做出工藝、材料、產品及系統等重大技術發明并擁有自主知識產權,通過實施取得顯著經濟或社會效益的; 5、在國際科學技術合作項目中,取得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的。 二、申報條件 (一)科技功臣獎的申報條件 1、技術開發類:在所從事的科學技術活動中,取得重大技術創新,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并積極推動科技成果轉化,自科技成果鑒定、驗收或投產之日起的五年內,技術上達到國際先進水平以上的,須在本市累計上繳稅金達1000萬元,其中有一個會計年度內上繳稅金500萬元以上;技術達到國內領先水平以上的,須在本市累計上繳稅金達2000萬元,其中有一個會計年度內上繳稅金1000萬元以上。 2、社會公益類:近5年內(2005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在社會公益性科學技術事業中已取得重大技術創新及可持續發展的成果,其技術上達到國際先進或國內領先水平,并已推廣應用,產生了重大社會效益及影響。 (二)科學技術進步獎的申報條件 1、申報市科學技術進步獎的項目經過一年以上(2009年6月30日之前)較大規模實施應用,產生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為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做出較大貢獻。 2、申報市科學技術進步獎的項目必須是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研究開發以及應用推廣的科學技術成果;項目的主要完成單位必須是我市具有獨立法人的企事業單位。 3、已獲得國家或省部級科學技術進步獎的成果,不得重復申報市科學技術進步獎;申報過我市科學技術進步獎未獲獎的成果,如無重大創新和顯著推廣成效,不得再次申報。 4、涉及國家安全方面的保密科技成果,不得申報市科技進步獎。 三、申報材料要求 (一) 科技功臣獎申報材料要求 1、《南京市科技功臣獎推薦書》(以下簡稱《推薦書》)。請在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網站(www.njkj.gov.cn)自行下載。 2、有關評價和證明材料: (1)研究、開發及生產的技術報告等(復印件); (2)有關部門的檢測、評估、驗收或鑒定報告等(復印件); (3)獲獎證書、專利證書、新藥證書、植物新品種證書、軟件著作權證書等(復印件); (4)推廣應用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的證明、用戶意見書等; (5)關聯項目、產品的國、地稅的納稅證明等; (6)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所有材料以A4格式左側裝訂。除《推薦書》單獨裝訂并報送電子文本外,其它材料按順序編目錄裝訂成冊,一式四份。 (二) 科學技術進步獎申報材料要求 1、申報材料由《南京市科學技術進步獎申報書》(以下簡稱《申報書》)和附件材料組成。 2、《申報書》由南京市科技進步獎申報軟件打印生成,紙型為A4,一式七份,數據盤一份。軟件可在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網站(www.njkj.gov.cn)自行下載。 3、附件材料一套,按A4紙裝訂,主要包括:(1)研制或技術報告;(2)反映該成果創新性的知識產權證書、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檢測報告、一年以內的查新報告、產品標準、有關行業許可或資質證書等。(3)成果取得實際運用的確切證明材料,如應用證明、生產證明、效益證明、技術轉讓協議、用戶使用報告等,原則上應證明該項目是正式應用一年以上(即關鍵技術應該在2009年6月30日之前開始應用)。效益證明必須有科學詳實的計算過程,并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 4、凡申報2010年度南京市科學技術進步獎的項目均需填報“國家科技成果登記表”,此前未按國家科技部要求進行科技成果登記的,需補辦登記后方可申報。請使用國家科技成果登記系統簡易版(見附件4,可在www.njkj.gov.cn自行下載)生成并填寫登記表。要求A4紙打印,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后與電子文本一并報送南京市科技成果轉化中心(聯系方式見后)。 四、申報推薦方式 1、市科學技術獎候選人、候選項目可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自愿申報,申報時須附有具有推薦資格的組織或個人簽署的統一格式推薦書及其它相關資料。 2、具有推薦資格的組織或個人:(1)各區縣科技局;(2)市政府有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3)經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具備推薦資格的組織或個人推薦。組織是指經南京市科學技術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具備推薦條件的中央、省屬各部門在寧單位以及其它特定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個人是指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人、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省科學技術重大貢獻獎獲獎人、市科技功臣、市行業技術學科帶頭人等。上述個人可和1名具有高級技術職稱、不在同一單位的同行專家,在其所熟悉的專業領域內共同推薦1名候選人(科技功臣獎)或一個項目(科學技術進步獎)。 3、科學技術進步獎的推薦組織或個人應按《申報書》中形式審核內容的要求,對項目的條件,材料內容、完成單位和主要完成人的資格與排序進行核審,同時寫明推薦意見,并加蓋推薦組織公章或專家簽名。 4、《南京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南京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及“南京市科技進步獎申報軟件”可在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網站(www.njkj.gov.cn)上自行下載,此前版本的申報軟件停止使用。 5、受理申報截止日期為:2010年8月23日。 五、報送地點 申報材料報送市科技成果轉化服務中心(成賢街118號)。 市科技成果轉化服務中心聯系人:成昕桐,申辰(包括有關軟件程序事宜),
電話:83366902、83366901(Fax) 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科技成果與產學研合作處聯系人:盛梅 電話: 83639289、83639290 附件1:2010年度市科技進步獎申報軟件下載
附件2:《南京市科學技術進步獎申報書》填寫說明
附件3:《南京市科技功臣獎推薦書》
附件4:《國家科技成果登記系統簡易版》下載
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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